国潮1980第一千六百二十六章 人脉
这个年代其实共和国已经有了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
只不过此项法律针对的主要是身有公职的贪污犯而已。
普通人很少有人能触犯这样的罪名。
除此之外这个年代共和国也规定了公民在海外收入要依法纳税以及个别高收入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实际上对这个年代的共和国的公民来说甚至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如果赚到了远超常人的收入还需要为此缴纳个税。
人们思想意识里也根本没把缴纳个税当成公民应尽义务。
即使知道了相关法规条令也无不抱着“我凭劳动和本事挣来的钱凭什么要缴税”的念头置若罔闻。
因此即便是有人收入的确达到了应该缴税的标准也没人主动认缴的反而会认为去缴税的人才是傻瓜呢。
否则改革开放也那么多年了国内经商的人里或者出国捞金的人里总会诞生出几个符合标准的高收入的代表。
有些人都已经开始仿照发达国家的精英群体打高尔夫球住别墅坐豪车办酒会为自己营造一种上流社会的人设和生活了。
但怎么就没见他们主动缴纳个税呢? 还有国内演艺圈有些大红大紫极具商业价值的头部明星出场费也已经开始突破万元大关了。
他们的灰色收入也很了不得在国内绝对符合应缴个税的标准。
但为什么依然没人主动去做反而在进入九十年代后时不时就暴露出某些明星偷税漏税的丑闻呢? 其实说到底根源就在于当代国内社会人们普遍对于缴纳个税一事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认知。
而且达到这个标准的群体毕竟人数太少了政府还有无数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所以说别看这次宁卫民归国他弄了这么多钱回来。
但以当下的客观环境而论他即使不缴相关的税费也没事绝对不会有人主动登门来催收更别说什么相应的惩罚了。
即使日后税务部门真的登门来询问他此事他也可大以打装傻充愣以不知道相关规定或者不懂得相关法律为由来搪塞。
甚至退一万步讲即便真有人盯上他故意为难他也不要紧。
毕竟他在海外拥有多家企业只要把利润都挂在那些企业的名目下本身就能通过合法的财务方式来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照样不用交税。
只是话又说回来了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思想境界和能力都有不同。
对别人来说能靠钻这个空子不缴税或许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但对宁卫民而言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其中的原因很好理解。
首先宁卫民不是小商小贩他是注定要做大买卖的。
他在国内给自己规划的事业版图庞大极了远超这个年代所有人的想象。
尤其这次带着充沛的资金回国他更是打算趁着国内经济还没发展起来的时候抢占优质资源整合自己国内事业完成初步布局。
那么可想而知哪怕从投资的合法性的角度出发他也需要用缴税来证明这些资金的来路是光明正大的。
何况像他这注定会掌握不少头部资源必定会成为国内商界传奇的大人物日后要被人挖出曾经偷税漏税的事儿那还像话嘛。
为了几个小钱儿他完全没有必要啊。
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无论是为了自己的企业声誉还是个人名誉宁卫民都是绝对不愿沾染偷税漏税嫌疑的。
其次更勿论宁卫民本身也是个有家国情怀的人。
虽然他是个孤儿但以华夏血脉为荣仍然是他根深蒂固的本色。
别的不说他去日本割韭菜为了什么啊? 肯定不是只为自己一个人暴富啊。
他同样希望能够用日本收获的财富反哺家乡为尽早实现国富强民的远景尽一份自己的心力。
那么除了回国投资之外缴税当然就是必要的实际行动之一。
否则他所谓的“爱国”不就成了光说不练的“口花花”了嘛他骗鬼呢。
也因为宁卫民心怀一份责任与义务所以一直以来在主动缴税方面他都堪称道德标兵。
实际上早在他去日本创业的初期他就已经开始主动缴纳个税了。
无论是他从坛宫饭庄拿到的奖金从皮尔卡顿公司获取的收入在他每次归国之后都按照比例向京城地税局做了申报和缴纳。
后来就连他把自己的奖金与东京坛宫分店所有的国内员工分享也是预先扣留了足够税款他才把其他的钱分发给大家的。
等到回京后他仍然会代表大家去税务部门缴纳个税。
说实话近年来宁卫民在京城地税局代表所有人所缴纳的个税累计起来至少也有小两百万的数额了。
以至于他逐渐都成了京城地税局的名人。
上到局长下到科员或许税务局里有没见过他的人但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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